壹是首診負責制:首診醫生或首診科室是首診醫生或首診科室,首診醫生負責患者的檢查、診斷、治療、搶救、轉運和轉院。
二是三級醫師查房制度:建立三級醫師診療制度,實行主任醫師(或副主任醫師或高級主治醫師)、主治醫師和住院醫師三級醫師查房制度。
三、會診制度:醫療會診包括:急診會診、科室內會診、科室間會診、院內會診、院外會診等。會診目的要明確,會診意見要對診斷、治療、進壹步檢查和觀察有明確意見。
分級護理制度:由醫務人員根據患者的病情和(或)住院期間的自理能力確定的護理等級。可分為特級護理、壹級護理、二級護理、三級護理四個等級。其中,特殊護理標誌為紅色,壹級護理標誌為黃色,二級護理標誌為綠色,三級護理可以沒有顏色標誌。
五、值班和帶班制度:病房值班應有壹線、二線和三線人員值班。
不及物動詞疑難病例討論制度:所有疑難病例、入院後三天內未確診、治療效果不佳、病情嚴重者均應進行討論。
七、危重病人搶救制度:制定醫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和各專業危重病人搶救技術規範,並建立定期培訓和考核制度。
八、術前討論制度:術前討論對象:《手術分級管理制度》中的二次及以上擇期手術;NNISⅱ級ⅱ級以上擇期手術;診斷不明的選擇性探查手術;計劃外再次手術;其他醫院的醫生來我們醫院參與手術;可能導致毀容或殘疾的手術;現有或潛在的醫療糾紛;新手術;器官或肢體的切除。
九。死亡病例討論制度:壹般情況下,死亡病例應在1周內討論,特殊病例(例如有醫療糾紛的病例)應在24小時內討論;屍檢病例將在屍檢報告出具後1周內進行討論。
X.檢查系統:檢查系統要求在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後進行檢查。
XI。手術安全核查制度:手術安全核查是具有專業資格的三方(以下簡稱三方)即手術醫生、麻醉醫生和手術室護士在麻醉前、手術前和患者離開手術室前對患者身份和手術部位進行核查的工作。
12.作業分級管理制度:作業分級:根據作業過程的復雜程度和作業技術的要求,將作業分為四級:壹級作業:作業過程簡單、技術難度低的簡單小型作業;二次手術:手術過程不復雜、技術難度不大的小型手術和中型手術;三級手術:具有壹定技術難度和較大風險的中型手術和壹般大型手術;四級手術:疑難重癥、具有壹定技術難度和較大風險的大型手術和科研手術、新開展的手術和多學科聯合手術。
十三、新技術準入制度:新技術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技術準入手續後方可實施。
14.臨床“危急值”報告系統:“危急值”是指當檢測或檢查結果出現時,表明患者可能處於生命危險的邊緣,臨床醫生需要及時獲得檢測或檢查信息並迅速給予患者有效的幹預措施或治療,可能挽救患者的生命,否則可能產生嚴重後果並失去最佳搶救機會。
十五、病歷管理規定
十六、抗菌藥物分類管理制度
十七、臨床用血審核制度
十八、醫院信息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