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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制定司法解釋的機關是
法律解析:司法解釋是國家最高司法機關對司法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的解釋。司法解釋分為最高人民法院的審判解釋、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檢察解釋和這兩個機關共同作出的解釋。司法解釋與檢察解釋如有原則性分歧,應報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解釋或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八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

第八十六條國務院由下列人員組成: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

國務院實行總理負責制。各部、各委員會實行部長、主任負責制。

國務院的組織由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