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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紅綠燈等交通標誌應該由哪個部門設置?請給出法律依據,或者規定。
首先,所有標誌都要以GB 5768-1999《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為標準,這是國家標準,也是基本依據。

其次,符合國標的,還有《城市道路標誌標線設置導則》、《道路交通信號燈》等相應標準。這些都是規範。

再說管理部門,道路分為城市道路和高速公路,城市道路由市政府管理,高速公路由公路管理局或公路局管理。管理部門投資的,應當由具有相應設計資質的設計單位設計,由具有相應施工資質的施工單位施工。施工完成後,將移交給管理部門進行維護。維修過程中的損壞壹般由維修部下屬的維修單位進行維修。大的損壞也可以由施工單位來做。交警按照設置的標誌、標線對車輛進行管理。因此,交警無權設置標誌標線。。有壹個故事,妳聽完就懂了。

壹名交通警察因超速行駛對壹個市政公路養護部門處以罰款。科長命令下面的養護站把這條路上的限速標誌全部拆掉。結果交警就急了。沒有限速標誌,就不能罰款,沒有依據。最後交警去給科長道歉,退錢,這才算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