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法律”壹詞是
相傳有壹種神獸叫“巽”。在古代,當壹個案件在法庭上難以查明時,它會被邀請出來,並用它的角頂著罪犯。目前,這種動物的石雕仍然矗立在壹些地方法院的門口。
《說文解字》:嚴者,其刑也。平如水,源於水;如果妳不能直接接觸它,那就走吧。金文省法律。(白話:法律、刑法。量刑標準與水面壹樣平,所以字形用“水”為邊;杵用於撞擊嫌疑人中不誠實和真實的動物,並在確定真正的罪犯後將其淘汰,因此字形也使用“go”作為側面。“發”,今天的寫法省略了“庚”。)說明這個字在古代已經簡化為“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