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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執行人員到底是做什麽的?
執行人員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和法官的調取,開展執行工作,實現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財產給付內容。在執行活動中,根據需要,可以依法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案件人員對執行有異議的,被執行人有權按法定程序處理。

法院強制執行是法院根據法律裁判結果對被告采取的強制行為。這是壹種特殊的強制措施,人民法院的執行人員強制被執行人按照法律文書的規定完成指定的行為。

擴展數據:

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根據發生法律效力的文書明確具體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履行義務,保障權利人權利的實現。發生法律效力的文書包括但不限於:民事判決書、實現擔保物權裁定書、確認調解協議裁定書、支付令等。

壹旦生效,義務人應自動履行。拒不履行的,權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提出申請的權利人稱為申請人,被指名履行義務的人稱為被執行人。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法院執行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