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자문 - 我妻子以我整天沈迷於賭博並經常有家庭暴力為由向法院起訴。法庭會向她取證嗎?
我妻子以我整天沈迷於賭博並經常有家庭暴力為由向法院起訴。法庭會向她取證嗎?
女方提出的事實需要女方證明。如果女方沒有證據,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判決,並不需要判決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壹方在離婚訴訟中要求離婚的,有關部門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實已經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

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