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合夥人侵占合夥企業財產的,其他合夥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侵占財產的合夥人應當返還財產,構成犯罪的可追究刑事責任。償還資金應按銀行利息的四倍執行。
第九十六條合夥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或者合夥企業職工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應當屬於合夥企業的利益據為己有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夥企業財產的,應當將利益和財產退還合夥企業,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