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條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的,依法定罪處罰;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是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罰。
第四百零九條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從事傳染病防治工作的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導致傳染病傳播或者流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