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자문 - 強制執行期有多長?
強制執行期有多長?
1.強制執行的時限是什麽?

1.強制執行的期限為兩年。申請中止或者中斷執行時效的,適用法律關於訴訟時效中止或者中斷的有關規定。執行法院壹般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結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226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執行申請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壹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壹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自行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第239條

申請期限為兩年。申請中止或者中斷執行時效的,適用法律關於訴訟時效中止或者中斷的有關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期間的最後壹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每壹履行期的最後壹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