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四條未經許可,從事國家規定須經公安機關許可的行業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取締非法開辦的旅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