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是“事實上廢除了死刑的國家”。雖然法律上仍保留死刑制度,但自從金泳三總統執政時期(1997 12.30)處決了23名死囚後,韓國從此再未執行過死刑,因此可以說韓國實際上已經廢除了死刑制度。
韓國之所以沒有廢除死刑制度,是因為大部分國民仍然支持保留死刑制度。此前,在韓國的壹項全國民意調查中,86.8%的民眾反對廢除死刑制度。韓國民意調查顯示,66.3%的受訪者贊成保留死刑制度。
中國憲法保留死刑。
我國有死刑,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罪犯。死刑是指劊子手基於法律賦予的權力,結束犯人生命的行為。對於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可以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