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身份
候選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教育要求
申請人需具有高等學校法學或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已取得高等學校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對法律專業知識有所了解。
性格要求
候選人必須品行端正,無不良記錄。
放寬學歷要求
對於在西藏自治區下轄的扶貧開發重點縣或市、地區、縣、縣級市、市轄區居住或工作的人員,報名資格可放寬至大學法律專業學歷。
不符合報名條件的
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被吊銷律師執業許可證、近兩年內被禁止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或者被終身禁止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不能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已取得資格證書
已通過國家司法考試並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以及已取得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但尚未取得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不能再次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