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路客運車輛超過額定乘員載客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乘員20%或者違反規定攜帶物品的,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2.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30%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3.運輸單位車輛超載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的。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條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乘員20%或者違規載貨的,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拘留,直至消除違法狀態。
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壹款、第二款規定情形,經處罰後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