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公司對應總公司,公司在法律地位上只是總公司的子公司;子公司與母公司相對應,在法律地位上獨立於母公司,具有獨立完整的公司管理組織體系;
2.分公司在法律和經濟上沒有獨立性;
3、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4.子公司是指其股份由另壹家公司持有或通過協議由另壹家公司實際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在法律地位上完全獨立,具有獨立完整的公司管理組織體系,在經營上具有較大的獨立性和壹定的靈活性;
5.分公司的業務範圍必須與總公司壹致,子公司可以在母公司的不同行業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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