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1出版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白皮書》明確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由憲法及其相關法律、民商法、經濟法、刑法、行政法、社會法、訴訟和非訴訟程序等七部分組成,包括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三個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