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法律責任包括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配備專職人員負責食品安全管理;所有人員都要做好擬生產經營食品的檢驗工作。
法律客觀性:
《食品安全法》第三條
食品安全工作要立足預防、風險管理、全過程控制和社會治理,建立科學嚴密的監督管理體系。
第四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對其生產經營的食品安全負責。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保證食品安全,廉潔自律,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