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假壹般是三天。婚假是勞動者結婚時給予的假期,用人單位照常支付工資。婚假是對勞動者的法律保護,是勞動者享有的權利。其中,結婚是指男女雙方依法進行的結婚登記。如果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同壹個地方工作,可以根據距離給予相應的距離假。如果雙方在探親假期間結婚,壹般不會再給他們婚假。個別地區可根據自身具體情況,在法定婚假的基礎上增加相應的假期。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男女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完成時婚姻關系成立。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