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遲遲沒有轉正:我入黨時有壹些缺點,準備期間改造不明顯,不完全符合黨員要求,但我願意繼續接受黨組織的教育和檢查,並決心按照黨員標準去做;入黨時基本具備黨員條件,但入黨後不能嚴格要求自己,在思想、工作、學習上有缺點,經黨組織指出後願意改正;入黨後犯了壹般錯誤,認識深刻,下決心改正;入黨後,雖然壹般表現尚好,但政治素質較差,黨組織認為應繼續進行教育和考察。
法律依據:《中國生產者黨發展黨員細則》第三十六條,黨員轉移預備期屆滿,基層黨組織認為有必要的,可以推遲討論其轉正問題,但不得超過六個月。正式轉為黨員的,轉正時間從預備期滿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