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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繼承權
1.婚前財產屬於配偶個人財產。如果離婚,財產不屬於雙方共同財產,不參與雙方共同財產的分割。配偶壹方死亡,另壹方配偶屬於第壹繼承人,享有完全繼承權。2.房子雖然是婚前的,但房產屬於丈夫去世後的遺產,妻子有權繼承丈夫的遺產,除非丈夫去世前有遺囑,否則可以繼承。3.遺產繼承必須在死者死後開始。法律規定的繼承權只是繼承人享有的壹種期待權。被繼承人不死亡,繼承關系就不發生,只有在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權才成為既得權利。4.要實現遺囑繼承,被繼承人生前必須有合法遺囑且被繼承人已經死亡,否則遺囑繼承關系不發生。如果父母健在,他們的房產子女不能繼承。父母把財產給子女是可以的,但這種行為叫生前贈與,不叫繼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二十六條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壹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壹)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