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人權法包括:
1,消除各種歧視;
2.保護婦女和兒童權利;
3.禁止奴役和強迫勞動;
4.保護被拘留者的權利。
區域性公約主要包括《歐洲人權公約》、《歐洲社會憲章》、《美洲人權公約》和《非洲人權和人民權利憲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