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自己簽訂的,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簽訂的合同可能是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合同,視為可撤銷合同,可撤銷合同在被撤銷人撤銷之前壹直有效。《合同法》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壹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 (壹)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2)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壹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當事人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