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자문 - 借用物的刑法規定
借用物的刑法規定
《借物刑法》規定,根據法律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他人交給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拒不歸還的,構成侵占罪。所謂委托給自己保管的財產,包括貸款、租賃等。,被妥善保管。

第二百七十條將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返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非法占有他人遺忘物、埋藏物,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借東西時的註意事項

1.當妳向別人借東西時,妳說話的語氣壹定不要太強硬,而是壹種討論的語氣,這樣對方才能感覺到妳想要他並尊重他,然後願意幫助他。

2.解釋返回時間。向他人借東西時,必須說明歸還時間,並按時歸還。

說話要誠實,向別人借東西時要說實話,不要因為好借就編造謊言騙人。

4.當妳借不到東西時,不要說氣話。向別人借東西。總會有得不到想要的東西的時候。妳不能因為別人不借給妳就說粗魯的話。這是非常掉價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