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從法律適用的角度看,商法是特別法,應優先適用,民法是普通法,補充適用。區別:(1)民法是壹般私法,商法是特殊私法;(2)適用對象不同,民法是民事關系,商法是商事關系;(3)特點不同。商法與民法的區別在於追求營利性、國際性、可變性和相對的強制性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