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期間,被執行人可以通過其他方式申請破產或者註銷登記。對於被執行人來說,在這種情況下,他可以做以下事情:1。破產清算期間主動申報債權。2.申請強制執行時,被執行人將變更為繼承原被執行公司債權債務的相應主體,如相應的股東。清算報告中會有明確的責任分擔協議。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四十六條申請註銷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壹)申請書;(二)依法解散或者撤銷的決議、決定,或者被行政機關吊銷、責令關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的文件;(三)清算報告、債權債務清理文件或者債務清理完畢證明;(4)稅務機關出具的完稅證明。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或者破產管理人進行清算的,應當提交人民法院指定的證明;合夥企業分支機構申請註銷登記時,還應當提交全體合夥人簽署的分支機構註銷決定書。個體工商戶申請註銷登記無需提交第二項、第三項材料;市場主體因合並、分立申請註銷登記的,無需提交第三份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