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자문 - 我是壹家酒店的老板,我的員工因為不按程序辦事,扭了手,導致6級傷殘。我該承擔什麽責任?
我是壹家酒店的老板,我的員工因為不按程序辦事,扭了手,導致6級傷殘。我該承擔什麽責任?
職工需要承擔部分責任,用人單位可以依據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理或者處罰,但不影響享受工傷待遇。工傷認定采取無過錯責任原則。無論員工是否違反操作規程,只要不存在《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都可以認定為工傷,享受全部工傷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不屬於工傷的情形。第十六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為工傷: (壹)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造成傷亡的;(2)醉酒致人傷亡的;(3)自殘或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