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1996年8月29日NPC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壹次會議通過。根據2009年8月27日NPC第十壹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2009年8月27日NPC第十壹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第壹次修訂。會議根據2018年4月24日NPC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和2065438年2月29日NPC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等六部法律的決定》進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