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姓名權;②榮譽權;3名譽權;④生命權;⑤身體健康權;6.自由;⑦肖像權。
人格權與人身權是相對的,是指民事主體的無所不包的權利,主要包括人格尊嚴權、自由權和平等權。
人格權是社會和個人生存和發展的基礎,在整個法律體系中屬於壹項基本權利。目前,世界各國憲法都把人格權保護放在重要位置。在我國,應在思想體系中研究人格權的討論,或將人格權置於實體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