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壹方利用另壹方處於危急狀態且缺乏判斷能力的情況,導致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受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壹百四十三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①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