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자문 - 《民法典》哪壹條款可以改名?
《民法典》哪壹條款可以改名?
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壹十六條規定,可以更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壹十六條自然人決定、變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組織決定、變更、轉讓姓名或者名稱的,應當依法向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民事主體變更姓名的,變更前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其具有法律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