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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十歲小孩的錢,壹次花600元,店主有責任嗎?(如果妳懂法律請進來。)
根據《民法通則》第十二條規定:“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

不管孩子是否超過10歲,店主都有責任,可以和店主協商。其子女的買賣行為無效。如果妳認為有必要,妳可以起訴店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