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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郵寄送達的規定
法律分析:根據法律規定,人民法院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的,可以通過法院特快專遞方式送交國家郵政部門,其送達與人民法院送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法院快遞送達民事訴訟文書的若幹規定》第壹條人民法院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的,可以交由國家郵政代辦處(以下簡稱郵政代辦處)進行法院快遞送達,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外:(壹)受送達人或者其訴訟代理人或者受送達人指定的代理人同意在指定期間前往人民法院送達的;二、受送達人下落不明的;(三)法律或者中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規定有特殊交付方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