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的承重構件是危險構件,結構失去穩定性和承載能力,隨時可能倒塌,無法保證安全居住。如果物業成為危房,會危及使用人和第三方的安全,業主可能要承擔民事或刑事法律後果。
擴展數據:
危險房屋的處理
1.估價單位應提出綜合分析和綜合判斷的依據,報市級房地產管理部門或其授權單位審批。
2、對於危險建築物,應根據危險程度、影響範圍,根據具體情況,分別輕、重、緩、急,安排施工計劃。
3、對危險點,應結合正常維護,及時消除危險。
4.經調查確認的危險房屋和危險點,應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居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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