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創建關聯?法律程序呢?
協會屬於社會組織的三種形式之壹。社團等社會組織的登記屬於民政部門管理。全國性協會需要在民政部登記,地方協會需要在民政廳(省)或民政局(市、區)登記。不同性質的社會組織(協會)的登記需要找不同的上級機關出具紅頭文件審批,這是成立社會組織(協會)的最大難點,也是他們想成立協會卻無法成立的許多重要原因。體育協會的上級機關為體育相關委(部、處),文化相關協會的上級機關為文化相關委(部、處)等。只有找到上級審批部門下發的紅頭文件,這個社會團體(協會)的成立程序才會過半,然後去民政部門民間組織管理部門走相關程序就可以成立了。還有另外兩個問題。壹個是成立協會不是像現在成立企業那樣的認繳制,而是由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實收資本驗證,所以成立協會(公會)必須有足夠的資金。另壹個是成立社團的場地不能使用居民樓,必須是有消防手續的公共建築。這也是成立協會的兩個難點。如果具備以上所有條件,如果超過30個單位或超過50個個人或超過50個單位(取決於協會的性質),則可以遵循建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