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賣家為買家退貨運費買保險,非質量退貨買家承擔退貨運費。(運費超過運費險賠償金額的,由買方自行承擔。)
3.買家買了退貨運費的保險,賣家仍然承擔質量問題的退貨運費。(如果運費超過運費險賠償的金額,賣方另行支付。)
4.買家購買退貨運費保險,非質量問題商品,買家承擔退貨運費。(運費超過運費險賠償金額的,由買方自行承擔。)
5.根本問題是我能否得到雙倍賠償。站在買家的角度,我自己掏錢買的東西和賣家沒關系。如果是賣家的責任,當然是賣家來承擔,何必占買家的便宜呢?(早知如此,為什麽不把運費險送人?)
6.站在賣家的角度,我們會認為買家好,保險公司低賠了,想坑我們壹筆運費。
7.但從經濟正確性的角度來看,這是買方和保險公司之間的交易。保險公司只負責賠償被保險人的損失,賣方並沒有主動投保。為什麽賣方要享受買方保險來保護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