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壹百二十八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代位繼承的是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後代。被繼承人的哥哥、姐姐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哥哥、姐姐的子女。壹般來說,代位繼承人只能繼承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