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七條公務員任用必須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事業為先,公道正派,突出政治標準,註重工作實績。
第十三條公務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壹)具有中國國籍;
(二)年滿十八周歲;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