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壹十條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對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他們可以通過協議進行補充;無法達成補充協議的,應當按照合同的有關規定或者交易習慣確定。第五百壹十條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對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他們可以通過協議進行補充;無法達成補充協議的,應當按照合同的有關規定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五百六十二條當事人可以協商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解除合同的理由。合同解除事由出現時,債權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