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成品保護,法律是什麽就不好說了。比如壹塊已經澆好的樓板,但是檢驗不合格,這是誰的所有權?我不確定,所以很難說是基於什麽。不清楚是否有詳細的司法解釋之類的。
個人認為,未驗收的建築嚴格來說是半成品,可以在協議中寫明施工方有維修保護的責任。如果質量問題是因為維護保養不到位造成的,可以追究對方的責任。
事實上,半成品的保護問題是通過協議解決的,而不是通過該法律的條款解決的。至於協議寫的漂亮不漂亮,還是按照合同法來寫吧,暫時和建築法的具體條款沒有具體聯系。雖然是這壹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