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根據《NPC常務委員會關於司法鑒定管理的決定》第三條規定,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主管全國鑒定人和鑒定機構的註冊管理工作。省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按照本決定的規定,負責鑒定人和鑒定機構的登記、名冊編制和公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