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權利人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受著作權法和本條例保護。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提供他人作品、表演、錄音錄像制品的,應當取得權利人許可,並支付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