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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和法人的區別和聯系
法律分析:兩人均為民事法律主體,均具有壹定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夠行使壹定的民事權利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自然人是真實存在的活生生的人,法人屬於法律擬制的主體;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自其成立時產生,自其終止時消失,而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自其出生至死亡。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16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此外,法人不享有自然人專屬的壹些權利,如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和隱私權。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十三條規定,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根據《民法典》第五十九條規定,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自法人成立時產生,法人終止時消滅。根據《民法典》第壹百壹十條規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和婚姻自主權。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享有姓名權、名譽權和榮譽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