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代中國的政府和政治:中國的國家制度和政體,中央和地方政府,公民的權利和義務,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和公共服務。
2.法律知識:法學基礎理論、憲法、刑法、民法、商法、經濟法、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等。(報考省內法院、檢察院法律職業崗位的加試內容,包括上述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的範圍和知識)。
3.行政行為的成立要件包括主體要件、內容要件和職權要件。
4.行政法律關系、行政訴訟法律關系和行政程序法律關系不是行政法調整的對象。
5.《民法通則》根據公民的年齡和精神狀態將公民的民事行為能力分為三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