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有哪些鼓勵和支持建築勞務分包企業發展的措施?
a:(1)簡化建築勞務分包企業資質審批程序。各新申請勞務分包企業資質的企業可隨時直接向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初審後隨時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立即予以批準。(2)適當降低資質申請條件。技術等級工人數和持證就業率達不到資格標準要求的,審批條件可暫放寬至相應類別和等級標準要求人數的80%,同壹人可同時持有三種不同類型的技術工人就業證,勞務企業招用的農民工可優先參加工傷保險。(3)明確相關稅收政策。建築業勞務企業取得的勞務項目價款按照建築業稅目計算繳納營業稅。建築業總承包或專業承包企業為建築勞務企業營業稅的扣繳義務人,扣繳義務人應在扣繳當日為建築勞務企業提供完整的營業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憑證,確保建築勞務企業能夠依法及時完成勞務工程價款結算。(4)具有砌築、抹灰、鋼筋、木工等相關專業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可承擔註冊資本5倍以下、4層以下的村鎮住宅和農家樂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