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位著名的英國哲學家。1632年出生於英國朗靈頓,早年就讀於威斯敏斯特學院和牛津大學,1656年獲得學士學位,1658年獲得碩士學位。後來,他在牛津大學任教,學習醫學和哲學。從65438年到0688年,他成為皇家學會會員。他是著名化學家波義耳的好友,與晚年的牛頓有著深厚的友誼。他繼承和發展了唯物主義經驗論,否定了天賦的概念,提出了“白板理論”,認為頭腦是壹塊白板,壹切知識都來自經驗。然而,有兩種體驗:外部效果的感覺和內部效果的內省。提出了初級質量和次級質量理論以及普遍概念形成理論。社會政治思想以自然權利和社會契約論為基礎,反對“君權神授”,提出分權理論。在宗教觀上,他反對宗教狂熱,主張宗教寬容,提出政教分離原則。他是《人類理性論》和《政府論》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