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公文中書寫法律依據
我認為兩者都不正確。主要問題是:壹是依據不明;第二,語序不對;第三是用詞不當。正確的措辭應為“為確保公司信息安全,根據《信息安全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其依據來自公文寫作的相關規定,首先是細則體裁的屬性,因為細則是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具體實施的解釋性和操作性規則,它往往作為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延續和補充。其次,它是公文寫作的基本要求,引言應陳述“為什麽”、“依據是什麽”、“要解決什麽問題”或“要做什麽”。三是印發《細則》。它沒有發行。如果是簽發的,應說明是誰簽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