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因為法律行為而行為,也就是無因行為,也就是說行為和原因是可以分開的。無因的行為不是沒有原因,而是原因從法律行為中分離出來,使原因不成為法律行為的內容。原因是從法律行為中分離出來的,不受原因缺乏或不存在的影響。無因法律行為的存在範圍只能從法律行為所要達到的目的來考察。如果法律行為的目的只有在沒有原因的幹預下才能實現,則該法律行為適合被設計為無因法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