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被告知之日起三天內在法院正常工作時間內領取即可。
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應當公開宣判。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出具書面判決書。
法院送達判決書的方式有六種: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委托送達、郵寄送達、轉發送達、公告送達。壹般會在15天內送達,送達後生效。簽字後7天內可以上訴。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三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組織以及他們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