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九十壹條規定,可以得知,拒絕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恐安全防範、情報信息、調查、應對和處置工作的,將被主管部門處以最高2000元的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壹萬元以下罰款。。
單位有前款規定行為的,由主管部門處五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十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