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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服務合同中的服務範圍是什麽意思?
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的原則:

1,合同當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則;

2.契約自由原則;

3.權利和義務公平原則;

4.禁止權利濫用的原則

5.誠信原則;

6.訂立物業服務合同的其他原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937條

物業服務合同是物業服務人向業主提供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環境衛生以及相關秩序的管理和維護等物業服務,業主支付物業費的合同。

物業服務提供者包括物業服務企業和其他管理人。

第九百三十八章

物業服務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服務項目、服務質量、服務費標準和收取方式、維修資金的使用、服務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務期限、服務交接等條款。

物業服務人作出的有利於業主的公共服務承諾是物業服務合同的組成部分。

物業服務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