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工程的驗收流程是建設單位申請驗收,施工單位組織驗收小組進行墻面裝修驗收、裂縫、墻面顏色檢查、墻面承載力檢查、地面外觀檢查等。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後,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驗收條件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內容;(二)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四)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簽署的質量文件;(五)建設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接受
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